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屏東縣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「教學輔導教師認證、換證」資料繳交事宜,提供教師參閱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林邊國小111年4月15日屏林小教字第1110001288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訊如下:
(一)認證資格:108-110學年度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兩階段研習課程(30小時)且完成專業回饋事宜者。
(二)認證期限:完成參與110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教輔培訓研習者,認證期限3年。
三、教學輔導教師換證資訊如下:
(一)證書期限:10年,之後需進行換證方能保有資格。
(二)換證方式:
1、教學輔導教師於持有證書期間,獲邀擔任教學輔導教師,且完成相關教學輔導事項之一,並由學校出具證明者,得參與換證回流研習後換發證書。
2、教學輔導教師得經學校推薦參與換證回流研習,並於執行專業實踐事項,經審查通過後換發證書。
四、教輔認證、換證資料繳交方式:請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上傳表件(http://proteacher.moe.edu.tw),登入帳號密碼與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相同。
五、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11年6月21日(二)止。
六、為鼓勵積極參與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師,相關獎勵依據「屏東縣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參與人員敘獎原則」辦理。
七、如有疑義請洽本縣十二年國教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(08-7367565)助理王禕慈小姐。
八、檢附敘獎原則、認證手冊及操作手冊各一份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5-10
{{ $t('FEZ014') }}2022-07-31|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5-10|
{{ $t('FEZ005') }}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