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本土語文能力認證,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、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家 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。惟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認證未收取報名費用,爰不納入補助範圍。
補助對象為參加 111 學年度聘期內,分別參加 111 學年度閩南語或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 中高級以上(不含中級)之編制內現職(含長期代理)教師,通過者全額補助、未通過者半 額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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