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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

校園資訊

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、認證、回流課程、教學支持輔導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85312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、客語文(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)師資,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,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,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,爰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
三、113年度預計辦理5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 程(詳參附件1),每梯次開課人數上限200名,每梯次培訓 課程為36小時,報名資格如下: (一)年齡:年滿20歲者。(二)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: 1、閩南語文組: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,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 證中高級以上證書。 2、客語文組: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 以上證書。

四、113年度預計辦理8梯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作 業,每梯次開放報名名額為100名。(詳參附件2)

五、113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 認證計畫回流課程實施計畫預計辦理2梯次,每梯次開放報 名名額80人。(詳參附件3) 六、113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 認證計畫教學支持輔導實施計畫預計規劃2階段期程申請辦 理。(詳參附件4)

七、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,請依下列順序聘用: (一)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(以下簡稱高中)教支人員完訓證明 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 (二)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、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 證書,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。 (三)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,欲受聘進入高中 端任教,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(部分課程可抵免 時數)。

八、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,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 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,連絡電話:(06) 74 2133111分機178(回流、教學輔導)、分機179(認證考試)、分機192(培訓課程),信箱:tphht2020@gmail. com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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