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35501181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計畫擬透過深耕學校發展適用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與 案例,並透過跨校際社群分享與傳承教學典範,以提升教 師分組合作學習之教學效能與專業發展,增進學生學習成 效。 三、本案申請對象如下: (一)原112學年度之深耕學校,推動成果卓有成效者(南榮國 中、潮和國小)。 (二)有意願參與學校主動自薦者。 (三)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本計畫輔導委員推薦者。 (四)跨校際社群:以一社群至少6名現職國中小教師,其中至少1名教師曾參與本計畫,另社群至少需跨2校,同一學 校者不得超過社群成員比率70%。 四、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社群應執行任務如下(詳計畫書): (一)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初階、進階、國際培訓工作坊、期中 工作會議及成果發表會。 (二)辦理合作學習相關研習、工作坊、成果分享等活動,並 邀請區域周邊學校參與。 (三)邀請本計畫官網所列之輔導委員協助備課、觀課、議課 或諮詢、演講等;辦理對外公開觀課,並於臉書「教室 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」粉絲專頁發布辦理內容簡述 及成果照片。 (四)進行成效評估與推廣,配合提供圖文動態訊息,於本計 畫臉書粉絲團分享推廣實施經驗。 五、計畫類型經費補助: (一)深耕學校:每校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15萬元;帶領1間夥 伴學校,額外補助2萬元,深耕學校最高額外補助上限為 6萬元;新申請之學校不得申請此項經費。 (二)夥伴學校:每校補助6萬元。 (三)跨校際社群:最多核予8群,經費由委辦計畫團隊支應, 每案補助上限為10萬元。 六、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學校依附件一規定,於113年5月27 日(星期一)前,將完成核章之申請資料彩色電子檔(1校1 份)電郵至承辦人信箱(huang580118@gmail.com)。 七、檢附計畫書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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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5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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