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 一、依據文化部114年3月14日文版字第11430070671號函辦 理。 二、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 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 現代化,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。 三、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 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 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 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、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及「培育 台語家庭」五大類。 四、114年度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 止,請協助轉知所轄之民間團體逕上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 五、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,相關資訊請至文 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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