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1475號函 辦理及本府114年2月26日屏府教發字第1145015212號函續 辦。 二、旨揭學分班依各縣市所提報之進修需求及師資培育大學開 班量能等綜合考量規劃,114年計協調開設國民小學班16 班、國民中學班6班及高級中等學校班4班,合計26班;其 中含遠距專班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1班,以協助花東與離 島地區教師進修。各教育階段之開班資訊業置於教育部師 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頁: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 /ED2600/cp.aspx? n=25EED3D7D7469BB0&s=FD23B22B41E75687。 三、該部前依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招生人數及進修需求分配名 額,函請各開班學校依縣市薦送教師名單通知教師備妥相關文件報名;若有剩餘名額,則由各開班學校自行招生, 另各開班學校於114年6月30日(星期一)前,於校內網站公 告確認錄取之教師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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