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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

校園資訊

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閩南語/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747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計畫重點摘錄如下: (一)實施對象: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轄屬公、私立國民 小學及國民中學(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)、國 立中小學(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)、中正國防 幹部預備學校及法務部矯正署所轄之矯正學校,編制內 現職教師(含具合格教師證且任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 師),以下稱教師)。 (二)執行期程: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 (三)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,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/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, 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,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: 1、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(限擇 B卷或C卷應考),每師每試250元。 2、教育部115年度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(限擇 B卷或C卷應考),每師每試250元。 3、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 證考試,每師每試250元。 4、客家委員會115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 證考試,每師每試250元。 5、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,且限擇「教 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試題應考者,每師 每試2,500元。 6、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,且限擇「教 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試題應考者,每師 每試2,500元。 (四)申請原則: 1、本補助計畫同一場次臺灣台語/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 力認證考試,每師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。 2、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,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且於成績公告後,確實無任一節 次缺考或違反考場規則之情形,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 名費。 3、已取得所報名認證應試項目之最高級別合格者不予補 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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